跨境传输(跨境转账属于跨境传输数据么)

跨境转账属于跨境传输数据么

是的,跨境转账属于跨境传输数据。跨境转账是指跨越国界的资金转移,它可以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资金转移。跨境转账可以通过银行账户、网上支付、支票或其他方式进行。跨境转账传输的数据包括转账人的姓名、转账金额、账户号码、货币类型等信息。跨境转账的传输数据可以通过网络安全协议进行加密,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sdwan专线能不能实现跨境数据传输?

由于(跨境、跨运营商,本运营商跨AS传输)等诸多问题引起很多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客户端访问跨境办公/业务应用响应慢,办公效率下降;

跨境数据中心与公有云之间同步质量低,对于用户的数据汇总、决策的实时要求产生阻碍;

重点业务跨境重度依赖专线,一旦出现故障,无冗余备份,遭遇业务中断;

公有云服务访问速度等不到保障,用户流失;

用户自有数据中心与公有云VPC间通讯不稳定,混合云实践遭受质疑;

现有组网方案的网络搭建支撑速度跟不上业务发展的节奏;

大量动态交互内容,由于网络质量不可控,造成实时性差,客户满意度下降;

业务成本的控制与网络通讯品质要求的矛盾;

因网络原因导致用户体验下降时,无法快速、准确定位产生原因。

SD-WAN网络平台在全球部署多个节点,是一张建立在多运营商之上的SDN网络。在此基础之上进行 IP

数据包的二次封装,让用户的通讯数据包通过平台,借助于自有全球网络以及动态优化的路由控制,以绕开网络中可能存在的拥堵点,从而保障用户网络通讯品质的稳定可靠。

通俗点讲,就是通过多个节点实现了在目前的互联网之上构建了一个高品质互联网(私有互联网),通过自研SD-WAN技术实现灵活调度,节点灵活部署,保障了客户体验。

三星手机有的条款说有跨境传输啥意思

意思是因为设备激活使用的信息需要记录,三星的服务器不在国内所以需要跨境传输申请。跨境传输是指将个人金融信息主动向境外主体提供,或者授权境外主体访问等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传输或线下提供。

数据跨境传输

(一)明确传输的是否为 受监管的特殊数据信息,如:

1)个人信息数据,则:

个人信息出境前达量必须进行安全评估:

1.处理个人信息达到100万人;

2.向境外提供超过1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

3、累计向境外提供超过1万人以上个人敏感信息;

2)重要数据, 出境前需要进行安全评估 :

重要数据界定:

1.《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 以境内存储为原则,确需出境的,需要进行安全评估。

2.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其中第三条[6]明确例举了构成汽车行业重要数据的数据, 例如重要敏感区域的地理信息、人员流量、车辆流量数据,车辆流量、国外网络专线等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数据 等。

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4日发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列举:

(1)未公开的政务数据、工作秘密、情报数据和执法司法数据;(2)出口管制数据,出口管制物项涉及的核心技术、设计方案、生产工艺等相关的数据,密码、生物、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对国家安全、经济竞争实力有直接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数据;(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明确规定需要保护或者控制传播的国家经济运行数据、重要行业业务数据、统计数据等;(4)工业、电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国防科技工业、海关、税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运行的数据,关键系统组件、设备供应链数据;(5)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规模或者精度的基因、地理、矿产、气象等人口与健康、自然资源与环境国家基础数据;(6)国家基础设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其安全数据,国防设施、军事管理区、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等重要敏感区域的地理位置、安保情况等数据;(7)其他可能影响国家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生态、资源、核设施、海外利益、生物、太空、极地、深海等安全的数据。

(二)数据信息出境:并不代表境内数据处理者对数据的义务的终结。 处理者应有境外数据情况清晰的了解和把控,负有报告义务。

跨境传输(跨境转账属于跨境传输数据么)

参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四十条的规定, 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 ,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编制数据出境安全报告,向设区的市级网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以下数据出境情况:(一)全部数据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二)出境数据的类型、数量及目的;(三)数据在境外的存放地点、存储期限、使用范围和方式;(四)涉及向境外提供数据的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五)发生的数据安全事件及其处置情况;(六)数据出境后再转移的情况;(七)国家网信部门明确向境外提供数据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 核实第三方数据来源的合法性、正当性( 前期安全尽调、要求第三方签订承诺书、保证书等):

1)《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任何组织、个人收集数据,都必须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

2)《数据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开展数据活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损害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从而进一步援引至《网络安全法》、《刑法》、《反垄断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

(三) 设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和必要措施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采取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

1) 数据分级分类: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数据分类分级指引(征求意见稿)

分类:

a)个人信息:一般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

b)  公共数据;

c)  法人数据;

2)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无论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出境活动是否触发安全评估申报的要求,其在向境外提供数据前均应事先开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五条 数据处理者在向境外提供数据前,应事先开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重点评估以下事项:

(一)数据出境及境外接收方处理数据的目的、范围、方式等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

(二)出境数据的数量、范围、种类、敏感程度,数据出境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或者组织合法权益带来的风险;

(三)数据处理者在数据转移环节的管理和技术措施、能力等能否防范数据泄露、毁损等风险;

(四)境外接收方承诺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履行责任义务的管理和技术措施、能力等能否保障出境数据的安全;

(五)数据出境和再转移后泄露、毁损、篡改、滥用等的风险,个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渠道是否通畅等;

(六)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数据出境相关合同是否充分约定了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

第九条 数据处理者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合同 充分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数据出境的目的、方式和数据范围,境外接收方处理数据的用途、方式等;

(二)数据在境外保存地点、期限,以及达到保存期限、完成约定目的或者合同终止后出境数据的处理措施;

(三)限制境外接收方将出境数据再转移给其他组织、个人的约束条款;

(四)境外接收方在实际控制权或者经营范围发生实质性变化,或者所在国家、地区法律环境发生变化导致难以保障数据安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违反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违约责任和具有约束力且可执行的争议解决条款;

(六)发生数据泄露等风险时,妥善开展应急处置,并保障个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通畅渠道。

(四) 发生数据安全事件的报告义务

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展数据活动应当加强风险监测,在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即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数据安全事件,或者发生数据安全事件风险明显加大时,网络运营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短信、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个人信息主体,并按要求向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网信部门报告。

( 五)遇域外执法时的先行报告义务

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境外执法机构要求提供数据的请求,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提供。

《数据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跨国传输大容量文件,有什么靠谱的方法?

可以试试文件传输管理软件,一般对跨国远距离传输、大文件传输的支持性较好。百度一下很容易找到:

网络安全法没有确立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相关规则

网络安全法没有确立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相关规则是错的。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进一步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为我国跨境数据的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提供有力保护,其第十一条确立了数据跨境流动应遵循安全、自由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等,进一步完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首先,在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基础上,确立不同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规则。根据数据安全法的规定,我国数据可区分为国家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一般数据。

国家核心数据的跨境流动应遵循更严格的审查规则。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

这意味着国家核心数据的跨境流动应遵循更严格的安全审查规则,且依据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相关的属于管制物项的数据”,依法实施出口管制。

重要数据的跨境流动应遵循法律法规确立的出境安全审查规则。依据数据处理主体的不同,重要数据区分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以及其他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

数据安全法规定要依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审查。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其他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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